导语:申诉状的基本格式大家了解吗?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申诉状的基本格式,欢迎大家参考!
上海水磨工作室申诉人:姓名、*别、出生年月、民族、文化程度、工作单位、职业、住址。(申诉人如为单位,应写明单位名称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、单位地址)
上海水磨工作室被申诉人:姓名、*别、出生年月、民族、文化程度、工作单位、职业、住址。(被申诉人如为单位,应写明单位名称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、单位地址)
申诉人因XXXX(写明案由,即纠纷的*质)一案不服XXXX*法院(写明原终审法院名称)XXXXX第XXX号XX判决,现提出申诉,申诉请求及理由如下:
上海水磨工作室请求事项:(写明提出申诉所要达到的目的)
事实和理由:(写明申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,应针对原终审判决认定事实、适用法律或审判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陈述理由)
此致
XXXX*法院
申诉人:(签名或盖章)
XXXX年XX月XX日
上海水磨工作室附:本申诉状副本X份(按被申诉人人数确定份数)。
(注:民事、行政、刑事自诉各类案件申诉状的格式基本相同)
第2篇:上诉状格式范本
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诉状格式范本,欢迎大家阅读参考!
上海水磨工作室上诉人:姓名、*别、出生年月、民族、文化程度、工作单位、职业、住址。(上诉人如为单位,应写明单位名称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、单位地址)
上海水磨工作室被上诉人:姓名、*别、出生年月、民族、文化程度、工作单位、职业、住址。(被上诉人如为单位,应写明单位名称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、单位地址)
上诉人因XXXX(写明案由,即纠纷的*质)一案不服XXXX*法院(写明一审法院名称)XXXXX第XXX号XX判决,现提出上诉,上诉请求及理由如下:
上海水磨工作室请求事项:(写明提出上诉所要达到的目的)
上海水磨工作室事实和理由:(写明上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,应针对一审判决认定事实、适用法律或审判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陈述理由)
此致
XXXX*法院
附:本上诉状副本X份(按被上诉人人数确定份数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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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篇:申诉状与上诉状的区别及格式
今天,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申诉状与上诉状的区别及格式,希望对大家有帮助。
申诉状和上诉状的相同点,都是向同级或上级法院、检察院提请重新审理的文书。不同之处主要在于:
(一)针对对象不同。申诉状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而言的,包括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判决、裁定,也包括第二审终结的判决、裁定。不论第一审判决、裁定是否经过上诉,也不论这些判决、裁定正在执行或已经执行完毕,只要确有错误,均在再审申请的范围内。而上诉状的对象只限于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。
(二)提交时限不同。民事诉讼法规定上海水磨工作室,当事人申请再审,应当在判决、裁定发生效力后2年内提出。而上诉状的规定时限是,不服地方*法院第一审判决的,必须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*法院提出;不服地方*法院第一审裁定的,必须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*法院提出。
(三)递交机关不同。申诉状可向原审判法院提出,上诉状则只能向上一级*法院提出。
(四)受理条件不同。再审案件必须通过审判监督程序。再审申请人提出申请后,可能引起审判监督程序,也可能不引起这一程序。
上海水磨工作室申诉状一般由首部、正文、尾部三部分组成。
(一)首部
首部一般要写明以下三项内容:
上海水磨工作室1.标题。根据案件*质确定标题。如“民事申诉状”、“刑事申诉状”、“行政申诉状”。
上海水磨工作室2.当事人基本情况。写明申诉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情况。
3.案由。用简明的文字表明申诉人对哪个*法院何时以何字号作出的.判决提出申诉。如“申诉人×××因××一案,不服××法院××××年×月×日(××)字第×号刑事(民事、行政)判决(裁定),现申诉如下:”
(二)正文
正文包括:
上海水磨工作室1.请求事项。写明申诉人要求*法院解决的问题,表明自己通过申诉所要达到的目一、申诉状的概念
申诉状又称再审申请书,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他公民,对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、裁定不服,依法向*法院或*检察院提出申请复查重申的文书。
上海水磨工作室申诉状有民事、刑事、行政申诉状之分,是运用审判监督程序维护司法正义*和准确*的一种文书。在一定情况下,申诉是纠正已发生效力的错误判决或裁定的有效补救方法。
2.事实和理由。这是申诉状的主要部分。要对申诉请求进行论*,对原审的不当之处进行辩驳。
上海水磨工作室(1)概述案件事实真相、原来的处理经过和最后的处理结果。
(2)具体阐述自己的申诉理由和依据。
(3)归纳总结上海水磨工作室,引申出申诉的具体要求,请求重新处理或再审。
(三)尾部
这部分与其他诉状的写法基本相同,依次写明致送机关、附项、申诉人姓名、具名及日期等。
申请人
申请人对*法院年月日()字第号不服,请求再审。
申请事项
事实与理由
此致
××××*法院
附:原审书抄件1份